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二、提名程序
1、请各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查看《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提名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1/9/art_13360_10303534.html),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认真填写提名书。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负责所属区域项目提名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形式审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务必于2023年1月30日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邮箱,逾期不报送的项目不予受理。
3、按照省奖励办要求,项目所有完成人都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中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并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将项目公示情况汇总上报。
4、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3日前报送提名书纸质版(第一完成单位首页盖章)一式3份、承诺书(见附件6,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公示内容电子版(word版、格式见附件7)、公示函(公示结束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汇总公示情况盖章报送)。纸质版提名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装订要求:提名书无须单独添加封面;书脊须标明评审组、项目名称;双面打印。市科技局对提名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报送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参加专家评审。
5、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提名的省科技奖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参照提名标准(附件3),择优提名推荐。对确定提名的项目和人选,市科技局将于2月13日后发放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申报单位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进行网上填报。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2月13日16:00;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6:00。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类,需要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对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山东省级其他省(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
3、2021、2022年连续两年进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但未获奖的(2023年使用的支撑材料,在2021、2022年连续使用的且占比50%(含)以上的),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4、“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项目整体技术应用要满两年(即2021年1月1日之前应用)。
5、鼓励提名者参照《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鲁科字〔2022〕178号)有关要求,对提名项目(人选)开展基于五元价值的科技成果评价,评价报告可作为提名书附件提交。可作为客观评价依据和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使用。
6、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材料提交前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形式审查要求认真填写提名书。
7、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对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行为的科研人员都一律不得申报。贯彻落实《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19〕15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8、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进行相应处理,撤销团队科技奖励评审资格,并对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通报。
9、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经市科技局提名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单位,后续两年将不再提名该单位任何项目。
四、联系方式
科技奖励申报联系电话:0537-3379993;
科技成果登记联系电话:0537-3379769;
电子邮箱:jnkjjzck@ji.shandong.cn;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七楼D718室。
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5.附件5.济宁市提名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才)汇总表.xls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