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校、院所或企业创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样品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中试服务,对服务突出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来源:《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鲁科技委发〔2025〕1号)
①建成两年以上,拥有对外服务的人才队伍。
②有必要的中试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③近两年中试服务收入到账额不低于200万元。
①绩效评价信息表。
②绩效评价报告。
③佐证材料。促成技术交易证明;检验检测证明;技术咨询证明等相关材料。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市级科技部门)——组织绩效评价(省科技厅)——公示——下达认定文件。
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0537-337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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