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00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范围是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监测主要以季度为周期,对2020年二至四季度各类孵化载体相关情况进行监测。
二、相关要求
(一)填报组织。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单位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进行数据填报,并于2020年第二、三、四季度末月15-23日期间,完成县级审核工作。其中,众创空间四季度以报送年度统计调查表数据及相关时间要求为准。
(二)孵化载体上传报表。通过省级数据审核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应于二、三、四季度末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上传至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0537-3379956
附件: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