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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7 20:2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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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创局,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济科字[2023]48号),现开展2024年度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济宁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应是规模以上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每年科技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须与2家以上企业联合共建且每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3例以上。

3.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科研装备,具有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持续科研投入的实力。

4.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研究人员应不低于15人,市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地位。

5.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研究,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6.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与共建单位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二、认定方式

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公开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确定筹建单位,筹建期满验收后正式认定挂牌。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相关材料。上报材料:1、《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建设申请书需写明技术领域。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请于5月27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省运会指挥中心D-0720),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及盖章pdf版)发送至jnkjjcgk@ji.shandong.cn。

业务咨询电话:0537-3379769。

附件:1、附件1、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doc

2、附件2、 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3、附件3、关于印发《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科字〔2023〕48号).pdf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