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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15:4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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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快报统计范围。20202022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二)年报统计范围。20202022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在孵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内软件企业,创新型产业集群,众创空间(年报、半年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

(三)季报统计范围。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一)统计快报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包含区外和区内)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见附件),审核汇总后于2023131日前将经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统计年报

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1.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316日前,组织辖区内区外高企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报表留存备查),其他纸质材料(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电子版材料:

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按系统内清单顺序编号)。

纸质材料: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2.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等统计年报。各县(市、区)于2022319日前,组织辖区内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等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以下统计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收齐汇总后,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纸质材料包括:

7)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报表;

8)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表、在孵企业表;

9)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10)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报表;

11)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12)各省级高新区上报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13)未报原因说明。

3.众创空间年报、半年报。省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年报须在2023123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半年报需在202361日至2023610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省级科技厅分别将于202328日和624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众创空间,分别于2023212日和627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

4.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省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3126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省科技厅将于2023210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3213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

)统计

5、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季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须分别在322日、621日、920日、1223日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须分别在322日、920日、1223日前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6、创新型产业集群季报。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须分别在322日、621日、920日、1223日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三、有关要求

1.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相关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2.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年报数据将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联系方式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鲍旭

联系电话:0537-3292851  13583708961

电子邮箱:jnsqbsln@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宁市金宇路24号创新大厦西区322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电话:0537-3379956

 

附件: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