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1号)相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纳统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1、2020年新增纳入研发统计的规上企业,且2021年研发投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纳入研发统计的规上企业,2021年研发投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较2020年增长超过20%。
二、提报要求
1、为确保企业研发投入费用的数据真实性,须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供2019年和2020年两年经统计部门认可的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名单,同时分别标注符合上述补助范围的两类企业;由申报兑现政策企业提供2020年、2021年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证明,并出具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
2、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8月30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PDF格式)至jnkjjgck@ji.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补助企业应严守科研诚信,无“绿色门槛”制度规定不予支持的情形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如审查发现违规或虚报情况,取消其奖补资格。
附件:1、2020~2021年纳入研发统计规上企业汇总表.doc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