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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14:1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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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创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4月25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申报。4月27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济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请务必按时间节点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联系科室:规划资配科,电话:0537-3379709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x

     2、济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doc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