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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4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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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驻济高校院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我市注册的专业从事技术交易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立的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能力的专门机构开展备案工作(详情请参阅附件12)。本次实行网上备案,各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填报承诺书,确保上传资料真实规范,申请提交后将不能修改;请在3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请务必按时间节点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联系人:汪            

联系电话:3379769

附件:11、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22、《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54号).pdf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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