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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认定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14:2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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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市级中试基地”)建设工作,培育建设一批市级中试基地,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中试示范基地”),形成省级中试示范基地创建后备梯队,现组织开展2022年济宁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征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试基地的功能定位

中试基地,是指以行业优势科技创新资源或企业科研平台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和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产业聚集区、科技园区及农业园区等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牵头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创新主体提供中试服务。

1.拥有对外服务能力。拥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至少拥有1条以上中试生产线。

2.以工程化放大和成果转化为重要业务。面向行业提供检验检测、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具备中试熟化要求的场地、仪器设施、中试人员和其他基础条件,技术领先、设施完备,满足对外承担中试服务的要求。

3.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专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对中试研究工作熟悉,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

4.具备中试能力和工作经验。开展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中试服务业务,绩效明显,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促进作用。

5.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省和市安全、环保、生态等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

三、其他

1.各中试基地根据《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信息表》(见附件1),对可承担中试服务的业务能力、资源优势、中试绩效等进行全面介绍。可以提供照片等其他附件材料。照片2-3张,要求画面简洁、清晰度高,直观反映基地建设情况。单张照片小于1M。

2.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并填写《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所推荐中试基地应符合征集条件,材料真实有效。提交材料时,每个中试基地单独一个文件夹,以汇总表的“序号+中试基地名称”命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PDF版)及推荐中试基地相关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汇总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D-0720)。

3、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市科技局对入库的市级中试基地进行培育指导,按照省中试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条件较好的中试基地,优先支持其建设省中试示范基地,并列入市级中试示范基地。

联系人:张玉辉  汪勉 

联系电话:0537-3379769


附件:1. 1.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信息表.docx

2. 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汇总表.xls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