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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04 15:5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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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推动创新创业共同体规范建设、高效运营、高速发展,省科技厅起草了《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2019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审批,我省在各行业已分批建设了31家创新创业共同体;20208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印发了《山东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规范》,从建设目的、建设依据、功能定位、建设要求、筹建步骤等各个方面做出了系统性的指引说明,指导地方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共同体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共同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创新创业共同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高效化运营,在总结共同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共同体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各市科技局、共同体和部分专家意见,经过充分考察和讨论,起草了《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对象和共同体建设原则。

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了共同体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建设主体和核心运营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工作。

第三部分为建设流程,明确了共同体申请、论证、批准建设的工作流程。

第四部分为运行管理,明确了共同体决策机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建设任务与方向、全程监控机制、绩效评价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提出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以及整改、变更、撤销的相关规定,重点明确了共同体撤销需报分管省领导同意。

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了《办法》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办法》主要特点

《办法》结合共同体的问题与经验,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又多方征求地方科技局、共同体以及专家的意见,充分讨论而成,概括起来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系统厘清共同体各方职责。结合我省共同体的运行管理经验,经过对共同体的实地调研,进一步明确共同体主管部门、归口部门、建设主体和核心运营机构的职责分工,推动共同体运营的规范化,实现共同体的高速发展。

二是阐明共同体规范化建设流程。明确共同体申报、论证、批准的基本流程,并强调经省政府同意后批准建设;指出拟建单位建设方案中包含的内容,并强调建设方案是论证考察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系统性指导共同体的运行管理。再次强调共同体建设方向与主要任务,并对安全生产、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进行明确指导。对共同体进行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对共同体的整改、变更、撤销做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