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济宁市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济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济宁市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济安字〔2021〕19号),市科技局安全生产单位职责是:
1、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进行奖励。
3、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