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22: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对我市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的基地信息进行征集。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 各专业领域的中试基地。建设主体或依托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人才队伍构成合理。

2. 以工程化放大和成果转化为重要业务。面向行业提供检验检测、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具备中试熟化要求的场地、仪器设施、中试人员和其他基础条件,技术领先、设施完备,满足对外承担中试服务的要求。

3. 具备中试能力和工作经验。开展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中试服务业务,绩效明显,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促进作用。

4. 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省和市安全、环保、生态等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

二、征集流程

1. 各中试基地根据《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信息表》(见附件1),对可承担中试服务的业务能力、资源优势、中试绩效等进行全面介绍。可以提供照片、视频等其他附件材料。照片2-3张,要求画面简洁、清晰度高,直观反映基地建设情况。单张照片小于1M。视频材料1份,格式不限,可配有相应解说,小于50M。

2.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并填写《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所推荐中试基地应符合征集条件,材料真实有效。提交材料时,每个中试基地单独一个文件夹,以汇总表的“序号+中试基地名称”命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PDF版)及推荐中试基地相关材料请于5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

联系人:汪勉  刘君

联系电话:0537-3379769

附件:

    1.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信息表.docx

 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荐汇总表.xls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