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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6 14:4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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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要求,为做好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网上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421  上午9:00-11:30(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国际人才交流服务岗位)

421 下午14:00-16:30市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管理服务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与项目管理岗位)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0762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

3.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须打印);

5.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 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岗位);

8. 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 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济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报名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5.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6. 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报名人员一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杀防疫工作,若有发热、咳嗽或者咽痛等症状的同志请及时告知。

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537-3379916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