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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业务咨询服务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19:3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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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科技业务咨询服务工作,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业务咨询服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承担任务

任务1:科技研发业务咨询指导。包括科技平台建设咨询;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业务(创新券政策)咨询;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指导;科技项目申报咨询;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科研、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咨询服务。

任务2: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服务。包括技术合同业务及相关政策的宣讲服务;对本市重要技术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材料和业务规程等进行规范性审核,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专业指导服务;对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的相关要素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改正完善。

三、资格要求

1)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中,任务1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科技服务、企业管理、财税管理等相关经营内容;任务2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科技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等相关经营内容。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承担相应任务的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来承担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清单及成功案例、场所地址、人员构成、场所面积、联系方式、能够满足该项服务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格文件材料装订成册(一正本一副本),于20211124日前将任务1报送至市科技局A775房间,任务2报送至市科技局D720房间。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项任务。

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定承担单位,并与选定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点: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

联系方式:任务10537-3379709

              任务20537-3379769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