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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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3379956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