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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0 10:3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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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的要求,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现对我市存量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进行第一次征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我市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成果主要面向我省十强产业,产权清晰、成熟度高,与市场对接紧密、转化需求强,转化后引领支撑作用明显。

2.成果须表明寻求合作支持的关键要素。在成果基本具备转移转化的前提下,需要明确提出合作推动转移转化的需求,如流动资金缺少、场地缺乏、关键设备选型购置、关键岗位人才缺乏、进一步扩大规模等。

3.经筛选的成果,将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省产学研网上合作对接平台、橙色云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等线上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寻求合作,推进成果有效转移转化。

二、材料要求

请成果完成单位根据《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1)要求,对科技成果进行全面介绍。可以提供照片、视频等其他附件材料。照片2-3张,要求画面简洁、清晰度高、可直观反映成果情况,单张照片小于1M。视频材料1份,格式不限,可配有相应解说,小于50M。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推荐单位负责成果的审核及遴选工作,确保成果的先进性,材料的真实性。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汇总推荐成果,填写《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每项推荐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以汇总表的顺序+科技成果名称命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PDF版)及推荐科技成果相关材料于1月29日前发送至jnkjjcgk@ji.shandong.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  勉   刘  君

联系电话:3379769

电子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

      2.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山东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