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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18:0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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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单位:

今年311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申报时间为111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http://cloud.sdstc.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由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部门)汇总盖章后,于1126日前上报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结合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现场考察有关情况,按照新型研发机构标准要求,重点围绕管理运行机制、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状况等方面,对提出申请的研发机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推荐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

联系电话:0537-3379709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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