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税务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济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省级配套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济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9日
济科字〔2020〕38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省级配套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