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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家企业获得省财政保险补偿资金扶持
发布日期:2016-06-30 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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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我市7家企业(邹城市4家、兖州区1家、泗水县1家、汶上县1家)获得省财政保险补偿扶持资金36.44万元。

为了支持装备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保监局于2015年5月29日联合下发了《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办法》(鲁财企〔2015〕27号),确定对列入《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及生产企业名单》的产品,投保经保监会备案的险种,省财政将按照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比例给予扶持,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这次是对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投保且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进行保险补偿财政扶持。

自2009年省经信委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工作以来,我市共有59个产品列入名单。其中,2015年新增13个列入名单产品,位居全省第二位,2个产品获得保险财政扶持48.1万元;2016年新增10个列入名单产品,位居全省第二位,7个产品获得保险财政扶持36.44万元。下步,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企业申报首台(套)产品和投保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全市装备企业转型升级。